荷塘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荷塘区于1997年8月由株洲市原东区三个办事处和原郊区三个乡合并设立。总面积159平方公里。与浏阳市、株洲县、芦淞区、石峰区接壤。地处“南北通衢”三要冲,交通便捷。地势东北高,南西低,中部高,西侧低,属丘陵地带。属亚热带季风温润气候,热量丰富,雨水充沛。201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(GDP)168.79亿元,第一产业增加值2.80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110.24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55.75亿元,分别增长3.8%、14.4%和10.1%。矿产资源主要有石灰石。2013年1月,荷塘区国家税务局获得了株洲市委颁发的“模范学习型党组织”荣誉称号。荷塘,北宋时已有村落。该镇六坊乡有一个村,它东南西三面有石山耸立,由于汹涌海水被山阻拦,冲激较大,地势低陷,象是“河中之塘”,因此初名河塘。以后,随近一带遍植连藕,夏日荷花盛开,荷香飘拂,故有“荷塘”雅称。